晋安法院探索多元解纷机制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站式调停 原来,今年4月27日,陈某驾车在鼓山公路行驶时与吴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,导致吴某死亡。经认定,陈某与吴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。死者的父母也向晋安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陈某及车辆投保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8万余 赔偿 交通事故 晋安 解纷 晋安法院 2025-09-16 15:35 6